電話語音連線法會(二)

 

梁乃崇教授

 

 

有關精神病患的治療問題

楊先生 :(在台北發問)現在社會有很多精神病患,而台灣對於精神病患的處理方式,大概是用藥物控制。有些病症很難用藥物控制,如果我們親友有這種問題,除了幫助他接受醫生的治療、給予他們精神上、情感上的支持之外,有沒有其他我們可以做的事情?因為這兩種方式實在無法解決精神病患的問題,他們還會帶給周遭的人許多的困擾、問題。

老 師 :(在新竹回答)你講的兩個辦法之外,當然會有第三個辦法。我所瞭解的第三個辦法就是要修行。認真地修行,這個問題是可以解的。但是能否解得很好,也不一定。我可以告訴你一個例子:某位先生二十多年前就來學佛,他有這樣的問題。他還能夠學,能夠修,相當的努力。現在他的狀況已經讓旁人覺得他沒有病了,但還是有點怪怪的,並非完全的正常。平常有些正常的人,看起來也會有點怪怪的,他也可以算是正常人中有點怪怪的了。但是他以前就不是這樣囉,旁人看他就知道他是有病的,他也知道自己有病,現在正常太多了,已經可以列入正常人的範圍了!

我希望他可以證明自己更加正常。怎麼證明呢?如果他能夠去工作,生活上能夠自立,不仰仗家裡,他就更正常了!不過目前他還沒有。他運氣還不錯,家人可以養他。他以前靠吃藥,也住過精神病院,他告訴我吃藥可以把他的問題壓住,但是沒有解決。他後來就是修行,還故意不吃藥,當然過程滿艱苦的,不過他克服了,實在是不簡單!

精神疾病的問題,是可以經由修行改變的,而當事人要有這個決心、勇氣,其實是不容易的!我知道很多人很難有這麼堅定的決心。他對修行有很深的體會,他的體會是正確的,但是我瞭解他還是有問題。如果一般人能有他這樣的體會時,我會說:你修得很好,已經到某某程度了!可是我還是無法對他這樣說。為什麼呢?他修的狀況雖然很好,但是不是一般人的基礎,他有更多的問題在那裡。所以我還是告訴他:你的問題還要繼續努力去解。我如果跟他說:你達到某種境界了,他會解釋錯誤,他的智慧還是不足的。

這回我到馬來西亞、新加坡觀察到一些問題。像我教當地的同修「被知的都不是本來面目」,他們認同、也接受,可是用的時候,每個人有各自的定義,其中一個人的定義是-- 外界的物質、物品這些相是被我知道的,都不是我的本來面目,至於夢中見到的那些佛菩薩,或是知道自己有一個想法,這些就不屬於「被知的都不是」。喔,這下子可就麻煩了!另有一位先生問我:發願的「願」,是從那裡來的?是不是從本來面目生出來的?我說:是。這個時候就糟糕了!他認為這個「願」就不是被知的,因為它是從本來面目生出來的。老師已經說「是」,所以它就「不是」被知的了!哎呀!結果他就出了一些困難。我說:只要被你知道就是被知啊!管它是誰說的!就像「本來面目」這四個字被我說了,也是被知的啊!所以,真正的本來面目不是這四個字喔!是不能被說的、是不被知的。在「被知」與「不被知」之間,界線的劃分有這麼多變化、這麼麻煩!你提的這個問題是有第三條路,但是這第三條路並不好走。

楊先生:老師您講的第三條路是要自力救濟嘛!對不對?

老 師:對!自己修行!

楊先生 :但是有一些人可能接觸了某一些團體之後,自己本身的習性就跑出來了!比如說「我慢」、「我執」,很多事情他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解釋,反正就是「順我則生,逆我則死」,我現在想瞭解的是有沒有第四條路?就是我們旁人能夠幫助他,因為他自己不夠力啊!他自己不夠力,沒有辦法自力救濟的時候,我們怎麼去幫助他?

老 師:你說的前兩條路當中,不是有一個旁人在幫助的嗎?

楊先生:是!但是沒有??

老 師:你這第四條路是要有一個夠力的幫助?

楊先生:對!沒錯!

老 師 :嗯,沒有什麼夠力的幫助!旁人的幫助有沒有夠力,要看情況而定。

楊先生:就是前面的第二條路,看幫助他的人夠不夠力就對了!

老 師 :嗯,夠不夠力是一個,還有一個是有機會產生比較好的力量,這不是你講的第四條路。我想還有一條路--就是去受罪。

楊先生:老師,您是說當事人受罪、還是周圍的人受罪?

老 師:當事人和周圍的人一起。

楊先生:是啊!本來就受罪,這個已經是既成的事實!

老 師:對!這個受罪本身,受夠了,業障也會消掉。

楊先生:是!不過這個滋味不好受。

老 師 :唔,沒有好受的啦!問題呢,就要學會化不好受為虛妄,因為都是虛妄的嘛!就把這個不好受化為虛妄,就沒有那麼嚴重了!

楊先生:我瞭解了!謝謝老師。

李小姐 :(在台北發問)老師,我呼應剛剛楊先生講的有關精神病的問題。現在我碰到一個case,那是一個很狡猾的,介於精神病跟不是精神病之間的人。他可以橫行霸道,他在公園裡面養了很多狗,他自認很有愛心,卻製造非常多的髒亂問題,現在公園被狗霸佔,狗見人經過就咬,而且越集越多。他現在又在另外一邊搞了一堆狗,影響到小孩的通道,因此我把狗窩拆了,警察局也來處理了。警察告訴他養狗就要有愛心、要負責任,狗要植晶片,那他就開始裝瘋賣傻了!又準備自殺,又準備撞車,把警察嚇了一大跳!

管區說以前也處理過他的問題,大家非常棘手,一處理他就準備脫衣服;他發現脫衣服這一招很管用,就常常表現這一招。偏偏碰到我根本不甩他這一套,他說理,我就跟他說理;他跟我兇,我就跟他兇。他發現吃不住我,看到我就跑。他現在開始把外衣脫掉,穿著內衣在公園裡面到處晃,大家都很怕他,所以他可以為所欲為。可是我覺得他並沒有到精神病的分界點,大家跟我說要小心他,因為他抗壓度可能只有50度,你一惹他,他可能就發病了!我就問管區怎麼辦?難道就看他穿著內衣在公園裡晃過來、晃過去?他利用別人認為他可能是個神經病,不要去惹他,因此,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。由於我透視到他瞭解別人的這個心理,我不會被迷惑,但我不知道是該同情他,還是要嚇阻他,因為他發覺做了那幾個動作之後,大家很怕他,所以……

老 師:ㄟ,慢點,慢點,你講同情他、還是嚇阻他,對不對?

李小姐:是!

老 師:你把同情和嚇阻分開了!

李小姐:其實他講話很清楚,他也是有錢人家的小孩,他發現橫行霸道之後,如果假裝精神病的樣子,大家就什麼都讓他了!所以他很快洞悉警察局處理他的手段之後,就開始在公園裡橫行霸道,他常常把上衣脫掉,內衣還沒有脫,到處晃。我就問警察局怎麼辦呢?警察局說等他衣服全部脫光之後,才能把他送到療養院。我說怎麼辦?他很清楚,他很精的!

警察局說我們不要惹他!大家是用這種姑息的方式,在不能釐清他是真的、還是假的精神病之前,他已經瞭解人的弱點了!很多大人小孩根本不敢走進公園。所以我說針對這樣一個狡詐的、界於精神病跟不是精神病之間的人,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?現在全部的人,他最怕的就是我了!他知道我根本不吃他這一套,他看到我就跑!那就是我可以對付他了!可是大家都跟我說要小心妳自己喔!萬一他抗壓度不夠,捅妳一刀,妳怎麼辦?我覺得應該沒有什麼好怕的。

老 師:是!

李小姐:可是要釐清他是不是精神病,就是他要把衣服全部脫光光的時候,他……

老 師 :好!慢點,慢點!這樣凸顯了一個問題:不只是那一個人的問題,周圍的人也有問題!

李小姐:老師,我有沒有問題?

老 師:你沒有問題!

李小姐:喔!謝謝!那麼我做了我應該做的,選擇處理問題應有的角度了喔?

老 師 :對!對!所以你現在可能不是要處理那個精神病,反而是要教周遭的人,告訴他們:你看!他怕我啊!你們只要像我這樣子,他們也會怕你們的!

李小姐:是!管區多怕他呀!說不敢惹他,教我不要惹他!等他衣服脫光再來說吧!我說小孩的安全、景觀、妨害風化的問題、還有一大堆野狗怎麼辦?那警察說:既然你來報案,我就禮拜一報到捕狗大隊,請他們來抓野狗。老師,這又扯到殺生的問題了!其實我很不忍心!但是這個案子進入處理的程序,警方必須要這樣處理,我不能說不要!我要怎麼辦呢?

老 師:就照社會的常規去做啊!

李小姐:是!我就是這樣想!我本來很不願意,可是警察局說既然要處理,就要照這個程序。我只好禮拜一離開,讓捕狗大隊自己來抓了,是不是?

老 師:對!

李小姐:謝謝老師。

趙小姐:剛剛楊先生提到精神病患的問題,老師也提到美國911恐怖的事件,如果想要化解問題,首先要把這件事情看清楚、看透徹?

老 師:對!

趙小姐:有關精神病患、各種難治、或無法醫治的疾病,不管是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疾病,這樣的因緣是怎麼產生的?

老 師 :好!怎麼產生的?看清楚,不是我要看清楚的,是當事人自己要看清楚的。

趙小姐:喔!老師提到每個人都有本來面目啊!

老 師:對!

趙小姐:精神病患或是智障兒也有本來面目嗎?

老 師:有!

趙小姐:他們是不是很難找到本來面目?

老 師 :像智障的,他的本來面目被掩蓋住,本來面目是原封不動、沒有改變的。掩蓋他的是妄心,也就是識心,另一個就是外相,比如腦神經系統這些組織不健全,也會把他的本來面目掩蓋住。

趙小姐:要怎麼去幫他們?

老 師:誰要幫?旁邊的人?

趙小姐:對呀!對呀!

老 師:旁邊的人比較難幫啦!

趙小姐:對!他們好像沒有辦法理解我們所能理解的東西,是不是?

老 師 :對的!不管是精神病或是什麼病,想要去幫他的人,就要去做醫生!妳要學會怎麼去醫治病人。比如幫助精神病患,就要學精神科,要作精神科的醫生,其他身體上的疾病,就需要各科的醫生才有能力去幫助人。我覺得如果醫生對佛法有較深的體會,會做得更好。妳要幫助別人,而且是疾病方面的,妳就要去做醫生同時再學佛,那就更好!若是普通人大概幫不了忙。如果是家屬的一分子,不得不幫助,就是在病人的感情、心理上,多給他一些包容、扶助,跟他一起受罪……大概就是這樣子來幫吧!

 

有關安樂死的問題

趙小姐:謝謝老師。老師以前有沒有談過「安樂死」這方面的問題?

老 師 :我們以前討論過,我們覺得重要的不是「安樂死」,而是現在的醫術發達了,如果沒有醫術、儀器設備,人早就安樂死了!是有那些東西讓他們死不了!那些儀器設備可以延續一個人的生命,是這些設備有沒有意義的問題。因為科技發達,人為的儀器讓原本可以自然死的人,現在卻讓他不死……這些牽涉到法令和人的觀念。好多植物人已經幾十年活著沒有死,家屬受不了,覺得應該讓他走,可是法令規定不可以,因為有殺人罪!現在的問題是出在這裡。我覺得這是科技造成的問題,不是自然安樂死的問題。

趙小姐 :這方面可能是比較消極的,如果從「生」的角度來講,比如懷孕的婦女檢查到胎兒有問題,或是先天上會有一些疾病,若選擇墮胎的話呢?是不是還要把小孩生下來?就是承受該受的罪,或是一些因緣、業力?

老 師 :我講我的主張好了,我的觀點是應該把他生下來,一起來受罪,而不用人為的方法來挑選。也許這個裡面本身沒有對錯。現在的科技能夠判斷遺傳上的疾病,我們就會認為這種疾病是不好的,所以胎兒就不要生出來,就讓他的生命結束。我覺得這樣做是人為的。有這樣疾病基因的人,我倒是勸他們不要生小孩,這個是可以做到的,至於胎兒有先天疾病,我還是覺得應該讓他生出來。胎兒如果不願意的話,他自己會流產!這是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。一個有某種缺陷的胎兒,生出來之後,他照樣可以修成佛啊!誰曉得呢?

 

有關嬰靈的問題

聽 眾 :我認識一些人,他們說在墮胎的婦女身上,看到嬰靈在她們身上爬來爬去,您覺得這個說法是不是胡扯蛋?

老 師:這樣的說法不是胡扯,會有。

聽 眾:就是說不管這個婦女墮胎的時間,都會有嬰靈跟著那個母體?

老 師 :Yeah!因為他們本來就是有緣,本來就會跟在旁邊。他成為人也跟在旁邊;他沒有成為人,還是要跟在旁邊,會有這樣的事情。除非他們的緣分解除了,就會離開。

聽 眾:老師,嬰靈跟一般靈界的眾生有什麼差別?

老 師 :有差別呀!因為他跟母親畢竟是較好的緣。他們是靈界的生命,跟其他靈界的生命並沒有不同,只是跟母親之間的關係還是很好的。他還是需要一些資源,他要從母親這邊得到他要用的資源,所以他走不開。做母親的雖然沒有養這個小孩,但是她還是有付出的。她還是要付出她的資源,是有負擔的。

聽 眾:嬰靈跟一般靈界眾生所需要的資源是一樣的嗎?

老 師:一樣的!

聽 眾:反正都是靈體就對了!

老 師:對!

聽 眾:沒有什麼分別?

老 師:沒有什麼分別,只是關係比較好。

聽 眾:謝謝老師!

 

 

資料整理-趙小姐 呂秀玉